资金占用费额外支付的利息,是否可在支付当期作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还是应该计入股权投资成本,转让股权时再税前扣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是自然人股东主转让股权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查看详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是自然人股东主转让股权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查看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可以在...
查看详情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或者要求农产品销售者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农产品销售发作为扣除凭证。...
查看详情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
查看详情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查看详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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