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准备新开办一家企业,请问办理税务登记和社保费登记需要收费吗
答:不需要。按照《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我国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有关要求,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均已纳入营业执照登记,不再需要单独办理登记。...
查看详情答:不需要。按照《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我国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有关要求,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均已纳入营业执照登记,不再需要单独办理登记。...
查看详情销售额应计入业务实际发生时间的税款所属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因此,补开的发票销售额应该按业务发生的所属期申报。...
查看详情答:这种情况能继续抵扣。您公司仓库存储条件良好、管理有序,因暴雨导致仓库进水、货物被淹损坏,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因此,对应货物的进项税额无需做转出处理,可以继续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明确,增值税法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需要注意...
查看详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 自然人与单一扣缴义务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当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价款时代扣增值税。自然人已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无需代扣增值税。 ...... 第六条自然人与单一扣缴义务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当次(日)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按...
查看详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条 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增值税: 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 自然人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并如实提供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应扣缴增值税。 ...... 第十四条 属于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的自...
查看详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培养第...
查看详情0772-2106515
手机:13707725898
QQ:1127841451
邮箱:1127841451@qq.com
地址:广西柳州地王公馆3栋1单元17楼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