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2025年08月11日 08:15
-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基本延用2023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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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08月11日 08:14
- 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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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5年08月10日 10:24
- 为推动《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有效落实,进一步优化征管操作流程,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纳税人享受政策便利度,现就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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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2025年08月10日 10:22
-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税务局,呼和浩特、满洲里、大连、长春、哈尔滨、南宁、昆明、拉萨、乌鲁木齐海关: 为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现就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 除《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所列商品外,边民均可通过互市贸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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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08月09日 08:39
-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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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5年08月09日 08:36
- 根据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因此,企业发放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属于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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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食堂用冰箱及其他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到职工福利费当中税前扣除吗2025年08月08日 08:0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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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吗2025年08月08日 07:59
- 根据具体情形区分处理:(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二)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三)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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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以前年度抵扣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税局要做进项转出,请问在电子税务局里怎么操作2025年08月07日 08:17
- 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写说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不为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对应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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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收到补贴后这个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2025年08月07日 08:1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做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条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下称16号公告)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辆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做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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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产税计税基础2025年08月06日 08:5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应缴纳房产税税额=房产原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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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2025年08月06日 08:52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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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25年08月05日 08:49
- 2019年1月1日前招用的,并且适用 财税[2017]46号,在2018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以适用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的,符合条件的也适用。起算时间是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因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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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军人优惠政策2025年08月05日 08:4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关于退伍军人优惠政策:“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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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8月04日 09:53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2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情形。 二、境外投资者按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中列明的再投资时间当月,确认开始计算其持有该再投资的时间。 三、境外投资者享受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后,从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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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08月04日 09:14
- 现就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二、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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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能否在两家公司税前扣除2025年08月03日 18:01
- 房产产权属于我司和集团另一企业共有,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可按照以下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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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红字发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2025年08月03日 18:00
- 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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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开具时限是如何规定2025年08月02日 08:09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规定: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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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2025年08月02日 08: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四、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情形(一)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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