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2026年1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如何适用增值税政策2026年06月03日 07:5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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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食品公司,从事养猪和屠宰,有部分是直接买猪回来养一段时间再销售,有部分是进屠宰场再销售出去的,这些都是免税的吗2026年06月02日 07:36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入生猪后实施宰杀、分解行为,属于对农产品的加工环节,按《国民经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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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员工出差、休探亲假,以及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产生的住宿费,我们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些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6年06月02日 07:35
-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可抵扣情形: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销项税。这是因为出差住宿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符合进项税抵扣的相关规定。2.不可抵扣情形:按照规定,如果住宿费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比如员工探亲住宿(属于个人消费)、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住宿(属于集体福利),这些情况下的住宿费专票均无法抵扣。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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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2026年05月30日 08: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十六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第十九条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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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是哪里2026年05月29日 07:5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十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93号)规定: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 (二)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 (三)应税噪声产生地。 第十八条 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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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地下产权车位需要分摊土地成本吗2026年05月27日 09: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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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低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有什么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吗2026年05月27日 09: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条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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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单位用职工福利费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缴纳个人所得税吗2026年05月24日 08:5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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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能否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2026年05月24日 08:48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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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居民日常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2026年05月22日 08: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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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政府发放的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026年05月21日 07:58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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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发生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一项应税交易具体应如何适用2026年05月13日 07:58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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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如何缴纳增值税2026年05月13日 07:48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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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长期资产按照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者摊销后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如何处理2026年05月12日 08:4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在长期资产按照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者摊销后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对该项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追溯计算,并将对应的进项税额调整额随同当年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一并进行纳税申报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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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如何缴纳增值税2026年05月11日 07:4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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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长期资产的调整年限如何确定2026年05月10日 07:11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规定,第十七条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调整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为10年。 (三)其他长期资产,为5年。 纳税人取得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长期资产,其调整年限从长期资产取得或资本化改造完成,且原值超过500万元后首次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当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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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长期资产,什么情况下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2026年05月10日 07:1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下统称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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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2026年05月09日 10:34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一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二、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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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契税的计税依据2026年05月08日 12:15
-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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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A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被合并至企业B,企业A办理了注销手续,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能否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55号)的有关规定,结转至企业B继续抵减2026年05月05日 08:3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上述规定是考虑到留抵税额是纳税人负担的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但加计抵减额是根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用于抵减应纳税额的额度,不属于进项税额,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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