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民租入土地时,除支付地租外,还向农民支付了青苗补偿款。请问,企业是否需要取得农民开具的青苗补偿费发票,并以此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一、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
(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
二、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以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一、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
(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
二、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以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最新资讯文章
- 向农民租入土地时,除支付地租外,还向农民支付了青苗补偿款。请问,企业是否需要取得农民开具的青苗补偿费发票,并以此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2025年年底前已支付但尚未抵减完毕的余额,2026年1月1日后能否结转继续抵减
-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销售罕见病药品可以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政策吗
- 港口供电公司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能否在电费中区分出相关政府性基金并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
- 电网企业向用电单位随电费收取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是否属于增值税不征税收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 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 物业管理公司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能否在水费中区分出污水处理费并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
- 2026年1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如何适用增值税政策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