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栏目]开具发票时,备注栏有字数限制吗2025年09月09日 08:0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对备注栏字数没有具体规定,建议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的,联系税控设备技术服务商核实;开具数电发票的,备注区域内容总体长度不能超过630个字符,否则会以;显示,在计算规则中,中文算三个字符,数字和英文算一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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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2025年09月08日 08:46
-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现将相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五、本通知所称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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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何使用发票2025年09月04日 08:24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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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服务业经营主体享受贴息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2025年09月03日 08:21
- 《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的财政贴息支持,单户享受的最高贴息金额1万元,具体条件如下:一是支持范围。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受贴息支持。二是期限条件。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的,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三是资金用途。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需合规用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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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2025年08月30日 12:27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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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2025年08月30日 12:2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点任务,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赋能、个个精彩。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重点内容 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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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08月29日 08:37
- 现将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一)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二)房地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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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5年08月29日 08:33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的规定,为规范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照7号公告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当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简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1)。 二、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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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增值税,附加税由谁承担2025年08月21日 08:0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所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为销售方,或提供服务方。而附加税是跟随增值税一起的,缴纳增值税的一方即为缴纳附加税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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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可以扣除广告发布费吗2025年08月21日 08:01
- 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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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纳税人2025年08月19日 08:24
-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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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2025年08月16日 11:2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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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的开具和保管2025年08月15日 07:45
-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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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2025年08月12日 08:18
-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三种情形,即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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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乘坐飞机的旅客如需报销应取得何种凭证2025年07月30日 08: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五、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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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年07月26日 08:00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措施适用以下情形: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运用未分配利润,或者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分得的本外币利润,在中国境内投资新设企业、增资现有企业或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的行为,以及在中国境内投资项目的行为。 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库,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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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如何规定2025年07月26日 07:5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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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5年07月25日 07:5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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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2025年07月24日 07:39
-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三种情形,即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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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5年07月16日 07:5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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