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8月04日 09:53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2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情形。 二、境外投资者按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中列明的再投资时间当月,确认开始计算其持有该再投资的时间。 三、境外投资者享受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后,从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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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能否在两家公司税前扣除2025年08月03日 18:01
- 房产产权属于我司和集团另一企业共有,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可按照以下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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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5年08月01日 09:2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一、财)企业得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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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股权转让规定2025年07月31日 14:5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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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07月30日 08:19
-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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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我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收入时间如何确认2025年07月29日 09:2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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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7月28日 07:59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 报废产品,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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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2025年07月27日 07:58
-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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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年07月26日 08:00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措施适用以下情形: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运用未分配利润,或者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分得的本外币利润,在中国境内投资新设企业、增资现有企业或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的行为,以及在中国境内投资项目的行为。 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库,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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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应当如何处理2025年07月21日 08:40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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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07月17日 08:01
-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通过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4年度名单)制定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名单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43号公告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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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25年07月16日 07:56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国发〔2023〕23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下称试点区域),对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实施保税,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要求办理进口手续,以修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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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盈利性养老院所得税减免吗2025年07月15日 08:01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规定,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养老机构,可以在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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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07月14日 08:12
- 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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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注销清算期间的清算所得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吗2025年07月14日 08:11
- 企业清算期间作为独立的纳税年度应将清算所得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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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7月13日 09:41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件1)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适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政策的,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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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5年07月11日 07:59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三章 会计监督 第四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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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07月11日 07:57
-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现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本公告所称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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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2025年07月10日 08:5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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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07月04日 09:1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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