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增值税纳税人,如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但分公司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公司能否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根据问题描述,如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分公司已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分公司可按规定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如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但分公司未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总公司可按规定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分公司不能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根据问题描述,如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分公司已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分公司可按规定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如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但分公司未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总公司可按规定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分公司不能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
最新资讯文章
- 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增值税纳税人,如总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但分公司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公司能否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 员工出差、休探亲假,以及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产生的住宿费,我们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些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 供应商最近注销了,没办法补开发票,我们手里只有付款记录和采购协议,相应的支出还能税前扣除吗
- 2024年购买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已享受企业所得税的抵免政策,近期打算把这设备转让出去。请问之前享受的税额抵免是否需要缴回
- 柳州市深入开展“龙城金蓝领”培育计划和优秀毕业生来柳留柳就业计划的实施方案
- 关于申报柳州市工业领域企业领军人才 (团队)、企业新进博士后人才生活补助的 通知
- 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
- 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