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裁量基准》对逾期未申报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2026年10月20日 08: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裁量基准将责令限期改正情况;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作为裁量因素,运用定额+幅度科学设置处罚标准。在较轻和一般;阶次,设置按次定额处罚标准,在较重严重阶次,设置一定幅度的处罚标准,既提升实际操作便捷性,又限缩执法人员主观判断空间,还兼顾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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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裁量基准》对逾期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2026年10月20日 08:21
- 《裁量基准》进一步体现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理念,将用人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社保费纳入违反税(费)款征收管理类处罚事项,运用欠缴金额+费额占比双维度分档,与税款征收类处罚事项的逻辑保持一致,既有力保障费款安全和职工权益,又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升税费协同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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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裁量基准》明确了哪些“轻微不罚”事项2026年10月19日 11:39
- 2021年,税务总局分两批明确了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理念,执行效果良好。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统一,《裁量基准》除了将已明确的14项首违不罚事项全部纳入轻微阶次明确不予处罚外,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针对违法行为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8项事项,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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