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全国服务热线0772-2106515
137-0772-5898

热门搜索关键词:税收筹划公司税务筹划税收筹划咨询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增值税不得抵扣的情形

返回列表 来源:财瑞君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增值税不得抵扣的情形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3-07-19 08:30:44【

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抵扣进项。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条款修改]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项、第()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增值税
    【责任编辑】:财瑞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