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为便于征纳双方全面准确理解此项政策,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国家税务总局推出“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解读”
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费用,其中,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扣除的方式。
119号文(财税〔2015〕119号)采取正列举形式,对上述费用中可加计扣除的具体费用进行了明确。比如: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人员人工费用,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的规定列入其他相关费用,并采取限额扣除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