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材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
(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
(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
办理材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
(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
(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