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怎么计提加计抵减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