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
一、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四、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综上,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弥补亏损年限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四、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综上,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弥补亏损年限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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