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未烘焙咖啡、乙烯、机器零件等29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具体范围见附件。 二、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第三条所列维修情形,增加如下内容: 用于维修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
查看详情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未烘焙咖啡、乙烯、机器零件等29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具体范围见附件。 二、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第三条所列维修情形,增加如下内容: 用于维修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
查看详情一、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央宣传部。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需要予以支持,确保相关工作和重大项目顺利进行。 三...
查看详情为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开展跨境经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二、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以及中国境内登记注...
查看详情为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归集服务。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的用途确认。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用途确认时,需要填报对应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增...
查看详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
查看详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规定,第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退税商店不得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 (一)境外旅客不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凭有效身份证件不能确定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 (三)购买日距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超过183天; (四)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开具日期早于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 (五)销售给境外旅客的货物不属于退税物品范围; (六)境外旅客不能出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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