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纳税人本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直接评为D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二)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 (三)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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