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收到款全额开具了发票,完工后退回未使用款项,现能否按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有没有免税政策?
1、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2、没有免税优惠...
查看详情1、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2、没有免税优惠...
查看详情自2019年1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019年11月1日前,财务报表报送期限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一致,纳税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并报送财务报表,若备案信息有误应先修改备案...
查看详情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参考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
查看详情增值税及附加: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随征的附加税费为零。 个人所得税:如果出租方无法提供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的资料,按照各地市个人租赁房产的核定征收率进行征收个人所得税,确定计税依据时,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已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1.每月取得租赁收入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1.5%。 2.每月取得租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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