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怎么计提加计抵减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查看详情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查看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
查看详情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查看详情答复: 跟自然人股权转让不同,不需要先税后证的变更模式,也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 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由于已经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过个人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如果转让财产份额时,作为净资产构成中的未分配利润部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转让个人财产份额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溢价部分,由新合伙人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查看详情答复: 可以抵扣增值税。 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居民日常服务的专票是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给酒店做保洁不是居民日常服务,而是属于其他生活服务或者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这样的专票是允许抵扣增值税的。 参考: 1、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
查看详情答复: 个税上属于经营所得发包方在支付包工头劳务费的时候,不需要扣缴个税了。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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