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开展2026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核验的通知2026年03月05日 08:27
-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根据文件规定,并按照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的要求,我局履行劳务派遣监管职能按期开展年度报告核验。现将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报单位范围 (一)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变更、延期、期间资质失效重新申请等情形);
- 阅读(6)
- [财税资讯]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预申请的公告2026年03月05日 08:26
- 一、申请条件 申请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的参保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参加长护险,并足额缴纳长护险保费满3个月; (二)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 (三)申请及享受待遇期间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四)不属于以下不予受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的情形: 1.未参加本市长护险的; 2.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 3.申请评估时,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的; 4.依法应当由第三方
- 阅读(4)
- [财税资讯]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适用免税政策的具体情形2026年03月04日 09:00
- 纳税人办理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时,普通标准住宅当期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当期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申报享受土地增值税有关免税政策。
- 阅读(6)
- [财税资讯]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单位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方式2026年03月04日 09:00
- 纳税人办理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各类型房地产单位建筑面积扣除项目金额不包括清算时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尾盘销售发生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据实扣除。 各类型房地产单位建筑面积扣除项目金额=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相应类型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相应类型房地产的可售建筑面积。
- 阅读(5)
- [财税资讯]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03月03日 08:3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消费金融创新。支持经办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的协同联动,构建更多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扩大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惠及范围,形成惠民生、促消费合力。着
- 阅读(9)
- [财税资讯]广西自治区 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5年)2026年03月03日 08:30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 阅读(4)
- [财税资讯]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计算2026年03月02日 07:58
-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 阅读(5)
- [财税资讯]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2026年03月02日 07:57
-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 阅读(3)
- [财税资讯]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2026年03月01日 07:45
- 1.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无形资产: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10)转让技术。 本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
- 阅读(8)
- [财税资讯]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2026年03月01日 07:44
- 纳税人下列出口业务,除适用本公告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货物。 1.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除本项第2目所列情形外,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销售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2)向海关报关并实际离境; (3)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做销售; (4)按照规定收汇。 2.下列情形属于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向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
- 阅读(6)
- [财税资讯]关于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扣除标准2026年02月28日 08:44
- 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 阅读(4)
- [财税资讯]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时间2026年02月28日 08:42
- 纳税人申报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起始时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书(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发证当日;取得预(销)售收入时间早于发证时间的,为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当日。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所属期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预征土地增值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统一确定。
- 阅读(6)
- [财税资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6年02月27日 08:4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监督,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加强对服务协议订立、履行等情况的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医
- 阅读(5)
- [财税资讯]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年02月27日 08:44
- 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科技部核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中央级科研院所及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生院、图书馆名单。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省级、地市级科研院所及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生院、图书馆名单。
- 阅读(7)
- [财税资讯]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6年02月26日 08:50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科技创新规划、开展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
- 阅读(0)
- [财税资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费率及计算公式2026年02月26日 08:46
-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规定,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
- 阅读(3)
- [财税资讯]哪些情况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26年02月25日 08:36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阅读(6)
- [财税资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2026年02月25日 08:36
-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规定,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
- 阅读(3)
- [财税资讯]哪些情况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26年02月24日 08:03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 阅读(5)
- [财税资讯]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6年02月24日 07:50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 阅读(7)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