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个体户可以给经营者本人发工资吗?2024年11月08日 09:01
- 个体户可以给经营者本人发工资吗? 虽然在日常实务操作中,个体户也可以给经营者本人发工资,但是在税务上来看,这其实并不是“工资薪金”所得,而是属于“经营所得”,也就是会计上虽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列支的费用,但是经营所得个税汇算的时候还是需要调增出来缴纳经营所得的个税,这样一旦纳税调增有可能补交的个税较高。 注意: 1、个体户,只有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才允许税前扣除,经营者的工资薪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2、实操中不建议给个体户的老板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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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注销,分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需要缴纳个税吗?2024年11月07日 08:51
- 分公司注销,分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需要缴纳个税吗? 分公司注销的时候,由于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因此债权债务、以及分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接,具体是否需要缴纳个税,需要看看并入总公司后是正数还是负数?若是正数,则需要先按照实收资本中自然人股东占比来计算股息分红所得的20%的个税。最后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这部分超过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注意: 1、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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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屋转租,没有房产税吗?2024年11月07日 08:50
- 房屋转租,没有房产税吗? 答复: 企业在租赁房东办公房的时候,由于一手房东不给开具发票,有的会计就想到通过中间搭建一个公司来转租的模式,错误的认为转租免征房产税。其实这是个大大的误区!在实操中,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税务局也早就想到了,若是二房东通过转租来不交房产税,而且一手房东也没有缴纳房产税,相当于无租使用房产,由转租方也就是使用方从价计征代为缴纳房产税。 注意一: 转租免征房产税,目前在国家税务局层面没有明确的答复,只是部分税务局有答复,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转租免征房产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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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6日 08:42
- 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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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生产资料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6日 08:34
- 农业生产资料税收优惠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2、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4、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5、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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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生产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5日 09:17
- 农业生产税收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4、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5、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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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家给客户赠节日礼品,需要为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11月05日 09:07
- 商家给客户赠节日礼品,需要为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另外,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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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异地施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在哪里申报2024年11月04日 09:44
- 异地施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在哪里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相关规定: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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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和复审费减免政策2024年11月04日 09:40
- 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和复审费减免政策 涉及费种: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政策内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免70%。 享受主体: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条件: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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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1日 17:46
- 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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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4年11月01日 17:43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申请条件: 1、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财税〔2011〕100号通知所称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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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享哪些待遇?2024年10月31日 09:05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享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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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24年10月31日 09:04
-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就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就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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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注册和实名信息采集方法2024年10月30日 08:37
- “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注册和实名信息采集方法如下: 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电子税务局”APP: 自然人注册:我的——立即登录——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即同步完成实名采集。 实名信息采集:登录后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管理中查看当前实名等级——若未达到四级则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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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别忘记申报!2024年10月30日 08:37
- 问:手里有一笔闲置资金,借给了朋友3个月,按照约定收取5000元的利息。请问,需要纳税吗? 答:这个情况,有以下税种需要进行申报。 第一、是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你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为您属于增值税上规定的“其他个人”,所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其他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减按1%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另外,特别提醒您,其他个人按次申报增值税起征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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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10月起,这些新规2024年10月29日 14:43
- 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1、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条例》提出,国家建立抚恤优待对象关爱帮扶机制,逐步完善抚恤优待对象生活状况信息档案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充分利用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等开展帮扶援助,加大对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特殊困难的抚恤优待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 2、《稀土管理条例》日前公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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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2024年10月29日 14:42
- 202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目录及要点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 [2024]19号 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应当在设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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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10月28日 08:38
-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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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4年10月28日 08:38
- 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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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银行同业之间的拆借利息可以扣除吗?2024年10月26日 08:45
- 银行同业之间的拆借利息可以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因此,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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