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怎么计算销售额并开具发票2024年02月09日 12:06
-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二)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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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是否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2024年02月03日 08:13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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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4年02月02日 08:57
-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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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向境外支付资金,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2024年02月01日 08:4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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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4年01月29日 08:2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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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4年01月29日 08:2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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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2024年01月22日 08:55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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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二手车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怎么计算销售额并开具发票2024年01月16日 09:13
-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二)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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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口退税时的汇率怎么确定2024年01月03日 08:34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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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取得的外汇收入应如何折算记帐2024年01月02日 09:01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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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如何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023年12月31日 07:35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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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际货运凭证如何征收印花税2023年12月30日 09:1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关于国际货运凭证的征免税划分 1.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2.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3.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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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提前支付的工资怎么交个税2023年12月28日 19:50
-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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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先进制造业企业发生跨境行为是否可以进项税加计抵减2023年12月28日 19:48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第五条 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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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购买方违约,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开具什么项目的发票2023年12月23日 09:20
- 答复: 由于销售合同已经执行,因为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开具发票。应选择与所销售的商品相同的税收编码开票,按照与商品货物相同的税率即13%计算销项税额。 比如:***商品-违约金。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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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12月18日 08:57
- 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一般何时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或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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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同企业的佣金扣除限额2023年12月15日 08:42
- 全额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限额扣除 一般企业:5%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保险企业:18%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8%(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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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预售房产收入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2023年12月15日 08:39
- 我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通过预售房产取得的收入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 答:可以。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预售房产取得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收入,应确认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同时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现行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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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纳税人收取的加工费,增值税率是6%吗?能否简易征收2023年12月13日 09:20
- 可以开具加工费的发票,增值税率为13%。不能按照6%开具。 注意: 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向客户收取加工费,不能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应适用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纳税人提供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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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跨期报销费用2023年12月12日 08: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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