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2024年04月10日 15:29
-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我国企业所得税存在查账征税、核定征税等两种管理方式。随着纳税人核算水平提高,有些核定征税企业逐步改为查账征税。 为便于此类企业规范核算,依法纳税,保护其合法税收权益,对于原有资产的计税基础,凡能够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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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的是什么税2024年04月09日 08:22
-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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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2024年04月08日 08:5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已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将专用发票追回后进行作废或红冲,方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无法追回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另外,除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外,纳税人取得的其他销售收入仍可按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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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其固定资产购置的时点如何确认2024年04月07日 08:0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购置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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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办理优惠备案之后,企业信息变更,要重新备案吗2024年04月06日 20:37
-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纳税人享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若您属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优惠事项的名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享受优惠时间、后续管理要求等,企业信息变更,优惠事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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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哪些税收优惠2024年04月05日 08:2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规定: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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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利建设基金2024年04月03日 08:18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21〕10号)规定: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原有征管规定继续征收,截止日期另行明确。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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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征税的财政性资金2024年04月01日 09:05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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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扶贫支出规定2024年03月30日 08:3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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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用好税收优惠,以更低成本更新设备2024年03月27日 09:56
- 一次性扣除费用降低企业当期税负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作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的重要政策措施。201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并逐步完善了一系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尤其是2018年出台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政策力度之大、涉及企业范围之广均前所未有。2023年8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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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重点群体就业有什么税收优惠2024年03月25日 09:18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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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具体政策内容2024年03月23日 08:39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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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中小企业,如何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4年03月22日 08:44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缴费人不用额外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原有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即可。在符合继续降低费率条件的地区,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将及时调整系统参数配置,让企业免申请即可直接享受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包第一时间送达缴费人。 2023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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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以免征、停征或减征吗2024年03月20日 09:49
-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的规定:四、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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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征收增值税2024年03月16日 08:45
-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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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农产品,具备哪七个条件,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1%政策2024年03月14日 08:41
- 需要具备七个条件: 1、看征收方式。只有凭票抵扣(或计算抵扣)的企业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1%的税务政策,核定扣除的不得享受。 2、看对象。增值税加计扣除1%只是针对农产品。可以加计1%的产品前提要求是农产品。但并不是9%税率的产品就是农产品。 3、看行业,生产或者委托加工农产品的行业; 4、看用途,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农产品的才可以享受,企业购进农产品用于研发项目的,不能享受1%加计扣除。 5、看税率,必须是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6、看环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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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现代服务业2024年还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2024年03月13日 09:34
- 现代服务业2024年不再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截止到2023年底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已到期,是否延续的新政尚未出台,因此从2024年起不得享受了。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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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申报个税时,哪些人的劳务报酬适用于累计预扣法2024年03月13日 09:33
- 工资薪金个税的计算适用于累计预扣法。允许减去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除了工资薪金之外,下列人员的劳务报酬也适用于累计预扣法: (1)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 (2)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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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公租房有增值税优惠吗2024年03月09日 08:35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第七条: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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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奖金个税如何计算呢2024年03月08日 08:34
-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五):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居民个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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