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在计征房产税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是否计入房产原值2024年04月24日 08:27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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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哪些税收优惠2024年04月05日 08:2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规定: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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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厂房在建工程,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何时转为固定资产2024年03月11日 08:27
- 竣工结算时,厂房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办理验收手续日期一般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若是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可以暂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结转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等最终发票到来,在直接调增或调减固定资产成本。 暂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预算造价书、合同、发票等资料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依据。 注意一: 厂房投入使用的,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自行建造的自用房产交付使用后,若是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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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公租房有增值税优惠吗2024年03月09日 08:35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第七条: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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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建厂房自用的房屋如何计算原值计征房产税2024年03月02日 08:50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车间装修费、配电费、购入的水泥、钢材还有贷款的借款利息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经核算后计入房屋原价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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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以公司名义购买住宅给高管居住,要交什么税?折旧如何扣除2024年02月24日 09:51
- 折旧费: 折旧计入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结转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注意: 1、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单独给高管居住,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税。 2、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给高管居住,不收取租金,属于自有自用,房产税需要从价计征。 3、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给高管居住,属于非经营活动,增值税无需视同销售。 4、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给高管居住,不签订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若是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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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公租房有什么增值税优惠2024年02月10日 12:4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七、......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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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哪些税收优惠2024年01月16日 09:1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规定: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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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内容是什么2023年12月07日 08:42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享受优惠主体为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需要符合条件: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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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地下车位要不要交房产税2023年11月30日 08:50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相关规定: 第一条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二条第3点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第三条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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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2023年11月19日 22:5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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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2023年11月19日 22:5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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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在计征房产税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是否计入房产原值2023年11月18日 18:5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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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2023年11月09日 08:24
- 为继续鼓励创业创新,现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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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11月06日 08:31
- 为继续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现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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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11月05日 08:43
-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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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出租房产税规定2023年10月29日 17:51
- 1、对个人出租商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 2、对个人租赁应税房产,未能提供有关凭证资料,无法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的,应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租赁商铺和其他房产,每月取得租金收入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核定个人所得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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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我公司如符合相关政策,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减征幅度是多少2023年10月19日 08:2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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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屋大修停用期间是否缴纳房产税2023年10月02日 07:3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规定:一、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第二十四条关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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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2023年09月19日 09:0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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