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2024年起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调整2024年04月19日 08:22
- 2024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调整: 一、优惠内容有哪些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二)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二、购置日期如何确定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三、享受主体有哪些?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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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2024年04月13日 08:23
-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规定,四、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流程 (一)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客户ETC卡。客户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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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规则2024年04月12日 08:21
-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文件规定,五、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规定 (一)ETC后付费客户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二)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或待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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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2024年04月10日 15:29
-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我国企业所得税存在查账征税、核定征税等两种管理方式。随着纳税人核算水平提高,有些核定征税企业逐步改为查账征税。 为便于此类企业规范核算,依法纳税,保护其合法税收权益,对于原有资产的计税基础,凡能够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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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联次应如何处理2024年04月09日 08:2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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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2024年04月08日 08:5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已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将专用发票追回后进行作废或红冲,方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无法追回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另外,除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外,纳税人取得的其他销售收入仍可按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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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其固定资产购置的时点如何确认2024年04月07日 08:0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购置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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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开具要求2024年04月04日 07:5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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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什么是无合法发票的费用支出2024年03月29日 08: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规定: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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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2024年03月25日 09:17
- 1.服务平台账户注册。登录服务平台网站票根,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2.绑定ETC卡。登录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3.票据和汇总单开具。登录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票据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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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公司的车,员工出差回来的加油费,可以报销吗2024年03月12日 09:05
- 1、公司名下没有车,一般在真实情况下是不可能有加油费的。业务不真实,取得的加油费发票自然不能税前扣除和报销。 2、部分企业可能有私车公用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情况,但是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才可以报销加油费和税前扣除,不能单纯的以为加油费一定可以报销。 3、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当企业员工包括老板,在报销的时候就随便找一张发票来报销(替票行为),而加油费发票现在就是最常见的发票。 公司名下没有车,而报销加油费,就涉嫌接受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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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数电发票能否异地开具2024年03月12日 08:54
- 真实业务,由于企业合理的特殊原因,可以在外地开具数电电子发票。 但是数电纸票和税控纸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是有规定不能跨省开具的,如果有这种情况,会面临罚款风险。 注意: 而且若是企业长期出现异地开票行为,有可能被税务风险预警,需要有合理解释。因为税务局完全可以监控到企业的开票IP地址。 参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纸质发票限于领用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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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厂房在建工程,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何时转为固定资产2024年03月11日 08:27
- 竣工结算时,厂房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办理验收手续日期一般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若是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可以暂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结转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等最终发票到来,在直接调增或调减固定资产成本。 暂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预算造价书、合同、发票等资料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依据。 注意一: 厂房投入使用的,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自行建造的自用房产交付使用后,若是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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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计算2024年03月09日 08:36
- 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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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明确电子发票基本管理规定2024年03月06日 08:30
- 在《办法》确立电子发票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顺应电子发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电子发票的基本管理规定。 一是明确电子发票的定义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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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联次应如何处理2024年03月03日 16:5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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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开给非一般纳税人2024年02月29日 09:00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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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凭证2024年02月29日 08:59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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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有疑义时,应如何处理2024年02月28日 08:3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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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收到区块链发票如何查验2024年02月28日 08:36
- 区块链发票是由腾讯区块链提供底层技术支持、深圳市税务局上线的区块链电子发票,以前海作为试点先行先试采用区块链电子发票不仅有助企业规避假发票,更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结账后通过手机微信功能即可自助申请开票,一键报销,免去了繁琐流程。 区块链发票目前只是在前海试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查验此发票。一、需要在【国家税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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