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全国各地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标准是一样的吗2024年03月18日 09:35
- 由于个体工商户地区特色、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差异都非常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具体认定标准,《指导意见》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在满足基础标准的前提下,以市(地)或县(区)为单位制定,并向社会公示。《指导意见》要求,分类标准要充分体现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发展导向和特色产业,并且鼓励各地制定量化指标体系,增强分类工作的可操作性。 符合以下基础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才有资格被认定为名特优个体工商户: 1.在分型中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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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按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申报个税2024年03月15日 09:04
- 1.退休返聘人员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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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全年一次性奖金热点问题2024年03月14日 08:45
- 01、问: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02、问:取得的半年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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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数电发票能否异地开具2024年03月12日 08:54
- 真实业务,由于企业合理的特殊原因,可以在外地开具数电电子发票。 但是数电纸票和税控纸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是有规定不能跨省开具的,如果有这种情况,会面临罚款风险。 注意: 而且若是企业长期出现异地开票行为,有可能被税务风险预警,需要有合理解释。因为税务局完全可以监控到企业的开票IP地址。 参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纸质发票限于领用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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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计算2024年03月09日 08:36
- 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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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公租房有增值税优惠吗2024年03月09日 08:35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第七条: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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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2024年03月08日 08:3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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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母公司无息借款给子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024年03月07日 08:26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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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明确电子发票基本管理规定2024年03月06日 08:30
- 在《办法》确立电子发票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顺应电子发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电子发票的基本管理规定。 一是明确电子发票的定义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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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4年03月05日 08:4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九条规定,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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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4年03月04日 08:2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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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2024年03月03日 16:5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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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凭证2024年02月29日 08:59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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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有疑义时,应如何处理2024年02月28日 08:3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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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支付境外费用,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有没有附加税2024年02月22日 10:11
- 答复: 1、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设计费用,企业有义务代扣代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增值税税率为6%。 企业取得代扣代缴增值税完税凭证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是以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如果资料不全,则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付境外款项代扣代缴增值税,扣缴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销售费用或者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把扣缴的税款缴纳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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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知识点问答2024年02月20日 08:51
-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知识点问答 1问:我在为公司办理增值税申报纳税时,进项税额的凭证类型很多,有时候会搞错是否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正确进行抵扣非常重要,是否可以抵扣以及如何正确抵扣?申税小微梳理了一些财务朋友们可能会搞错的情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2问:我公司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的情形,已进行进口增值税的代扣代缴,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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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2024年02月20日 08:50
-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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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2024年02月17日 12:56
- 享受主体 企业优惠内容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享受条件 1.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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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2024年02月16日 09:50
-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享受主体 符合减免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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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印花税热点问题,5个常见误区您了解吗2024年02月15日 08:25
- 误区一 自然人股权转让受让方或出让方的其中一方缴纳印花税即可。 纠正: 产权转移书据签订双方均应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误区二 纳税人在印花税法施行之前签订的应税合同,按新规纳税。 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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