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费用,想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该取得何种凭证2026年04月13日 08:4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高效办成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实施意见2026年04月12日 08:2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员工录用;一件事;高效办理,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年04月07日 08:3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卫生健康委、残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稳妥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我们研究制定了《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务实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2026年01月07日 08:07
-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6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三、2月15日至23日放假9
- 阅读(12)
- [财税资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2025年12月19日 08:23
-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
- 阅读(8)
- [财税资讯]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25年12月01日 09:22
- 一、关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和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征免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条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标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公司租用个人写字楼办公,年租金8万元,去税局代开发票的税费分别是什么,税负是多少2025年11月06日 09:11
- 1. 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规定,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以增值税税额的7%计算缴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以增值税税额的5%计算缴纳;纳税人所在地不
- 阅读(13)
- [财税资讯]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有何税收优惠2025年11月02日 09:0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 )规定,一、对纳税人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对上述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本公告所称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和新支线飞机,指上述发动机、民用飞机的整机,具体标准
- 阅读(8)
- [财税资讯]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2025年08月30日 12:27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 阅读(16)
- [财税资讯]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2025年06月03日 09:3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局、证监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问题
- 阅读(22)
- [财税资讯]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2025年06月02日 10:3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
- 阅读(6)
- [财税资讯]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2025年05月27日 08:08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在试点基础上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 阅读(8)
- [财税资讯]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2025年05月21日 07:41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档案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密码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档案局、市场监管局、密码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 阅读(19)
- [财税资讯]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2025年01月23日 08:54
- 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关于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建办厅〔2024〕6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高效办理,经商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公室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
- 阅读(26)
- [财税资讯]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2025年01月22日 09:41
- 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关于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建办厅〔2024〕6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高效办理,经商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公室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
- 阅读(30)
- [财税资讯]八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5年01月21日 09:00
- 八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
- 阅读(21)
- [财税资讯]公司买新建办公楼,已交付并自用,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发票,公司要缴纳什么税?2024年12月31日 08:42
- 公司买新建办公楼,已交付并自用,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发票,公司要缴纳什么税? 答复: 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 与是否取得购房发票无关、也与是否办理了产权证也无关,只要是投入使用了,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就要依法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 注意: 若是购置的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购买存量房,如果房产证没办理,则购买方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税。 总结: 1、买新建房产,不看权
- 阅读(5)
- [财税资讯]工厂在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建造厂房,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在公司名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2024年11月08日 09:08
- 按照规定,工厂属于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谁使用、谁缴纳。 注意一: 企业在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建造的厂房,拥有了实际的所有权,也应缴纳房产税。 注意二: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说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 阅读(1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