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新成立公司因法人代表上一家公司是D级被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人,什么时候重新评级呢2025年10月21日 08:23
- 由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其他经营主体将评价为D级(简称关联D)。关联D只保留一年,次年度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评价但不得评为A级。源经营主体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后级别不再为D级的,其之前被关联为D级的其他经营主体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源经营主体未申请修复或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仍为D级,被关联经营主体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依据经营主体申请重新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公司在注销清算期间的清算所得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吗2025年10月16日 08:03
- 企业清算期间作为独立的纳税年度应将清算所得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 阅读(4)
- [财税资讯]母公司整体采购,发票统一开给母公司,用发票的分割单给子公司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2025年10月15日 08:1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
- 阅读(4)
- [财税资讯]公司不是专门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可用劳务派遣服务2025年10月14日 08:30
-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请您根据文件相关规定自行判断后如实开具发票
- 阅读(3)
- [财税资讯]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2025年10月13日 09:33
- A房开公司销售一套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给个人B,因个人B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尾款,A房开公司起诉个人B,请求支付尾款。因个人B无力支付,法院对该房进行拍卖,流拍也无人购买。最终个人B以该房抵偿A房开公司的债务,双方均缴纳了转让环节涉及的税费。请问A房开公司销售该套房时如何缴纳税款 A房开公司持有该套房期间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
- 阅读(4)
- [财税资讯]加工黄金饰品的公司要不要交消费税2025年10月12日 08:58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阅读(3)
- [财税资讯]A房开公司持有该套房期间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2025年10月11日 07:54
- 国税发[2003]89号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阅读(2)
- [财税资讯]A房开公司持有该套房期间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2025年10月10日 07:58
- 国税发[2003]89号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阅读(2)
- [财税资讯]实物拆迁安置的,可以作为拆迁补偿费用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吗2025年10月01日 09:40
- 如果是拆旧房补偿新房的,可以明确按以下答复处理。原营业税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一、关于拆迁补偿住房取得方式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被拆迁户以其原拥有的不动
- 阅读(3)
- [财税资讯]总公司、分公司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增值税汇总申报2025年10月01日 09:38
- 第二条 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确认,可以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的固定业户总机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增值税汇总纳税人),适用本办法。未列入汇总纳税范围的分支机构不适用本办法,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汇总纳税总机构纳税人(以下简称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是指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机构、分支机构。第四条 增值税汇总纳税人新增区内统一核算并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在总机
-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