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母公司整体采购,发票统一开给母公司,用发票的分割单给子公司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2025年10月15日 08:1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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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哪些可以清单申报2025年10月15日 08:0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的规定;一、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 ...... 四、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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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哪些可以清单申报2025年10月09日 08:2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的规定; 一、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 ...... 四、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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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罚则2025年10月03日 16:06
- 第三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四十条 《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项规定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包括: (一)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二)应当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以发票外的其他凭证或者自制凭证用于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三)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构成逃避缴纳税款、骗取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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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国外开具的发票能否入账2025年09月23日 07:44
-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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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户核定营业额需要什么资料2025年09月07日 10:17
- 资料明细如下: 1.《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1份,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2.《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的报送条件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而提请税务机关调整定额的纳税人必报。 3.《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的报送条件为购买了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而提请税务机关调整定额的纳税人必报。 4.申请人通过办税窗口申请的,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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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发放员工通讯补助2025年08月20日 08:40
- 按照标准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自2018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个人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为:一、公务人员。对公务人员按规定标准取得的公务通讯补贴收入,即:厅级每人每月240元,处级每人每月180元,科级每人每月13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超出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今后,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公务通讯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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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食堂用冰箱及其他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到职工福利费当中税前扣除吗2025年08月08日 08:0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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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吗2025年08月08日 07:59
- 根据具体情形区分处理:(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二)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三)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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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能否在两家公司税前扣除2025年08月03日 18:01
- 房产产权属于我司和集团另一企业共有,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可按照以下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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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7月12日 07:57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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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当期未取得有效凭证,什么时候取得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2025年06月27日 08:0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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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员工上岗和转岗培训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2025年06月25日 07:36
- 按照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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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为员工租房支付的费用,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2025年06月19日 09:1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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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2025年06月11日 07: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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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2025年06月10日 09:4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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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生产的产品被盗了,如何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计算的资产损失的金额2025年06月09日 08:3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三)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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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2025年06月01日 22:4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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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税前扣除凭证2025年05月29日 07:49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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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25年05月28日 07:49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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