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首页 财税资讯

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个人去代开专票给企业,那么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2025-05-20 07:42:58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能从销售税额中抵扣。由于借款利息支出属于购进的贷款服务,因此不得进行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