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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可以启动涉税产品检测的情形

2025-05-06 10:21:32 

根据《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可以启动涉税产品检测:

(一)纳税人对成品油涉税产品是否征税或适用税率存在争议的;

(二)举报线索反映纳税人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

(三)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

(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开展涉税产品检测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