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入生猪后实施宰杀、分解行为,属于对农产品的加工环节,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制造业中“牲畜屠宰”的范畴,属于加工制造行为,不适用批发零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