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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手续的通知

2026-04-22 07:54:06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推动高质量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61号)(简称《若干措施》)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保障工作,现将集中办理相关手续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经认定为我市E类及以上的人才,均可提出子女入学(园)申请。

A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申请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可按照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选择学校。

DE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申请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根据申请人在柳实际住址和申请意向学校,结合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协调解决。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入学子女户口本(若户主不是申请人,还须提供其子女出生证明);

(四)申请人固定住所证明资料(含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所在单位宿舍居住证明);

(五)录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此项资料若有需要提供,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

三、申请时限及办理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为网上办理,自20264279时至202652718时内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02652718时系统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使用手机登录“龙城市民云”APP,进入“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进入“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模块,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三)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对人才类别进行审核,符合人才类别条件的通过“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至市教育局。

(四)就读意向学校为局属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就读意向为县(区)学校的,由市教育局转交相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

(五)申请就读意向学校一经确认不予修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申请入学(园)或转学(园)到我市已经安排的,在同一学段不再重复安排。

(六)受理审核及情况反馈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执行。

(七)为确保入学申请流程顺畅,已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的,还需在教育厅招生系统开放时间内正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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