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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通过分立,将商品房与负债、人员一并分立给酒店公司,酒店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分立环节分立的资产不征增值税,现酒店公司将取得的商品房销售,第1个月的销售收入超过了500万,需要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再销售的商品房需要按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吗

2025-08-19 08:21:45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