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首页 财税资讯

采购农产品不取得发票也可以计算扣除进项税

2025-11-18 08:1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版)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也应遵循上述征管规定,在购入农产品时取得相应的发票。未取得发票的,不得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