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时股东注意外资公司注册类型
股东协议公司成立之初,创始股东之间一定要签订协议,并且在协议之中要约定以下重点事项:。
1,出钱的规则,即各自出多少资金,何时出,如果出现亏损,追加出资的原则,时间,以及未及时出资的法律责任,这一条尤为重要,如果不约定未出资的法律责任,最终可能会流于形式。
2,分钱的规则,大家多久分一次钱,财瑞君以及分钱的时候按照什么样的的原则来分,财务如何做到公开,透明,以及财务的管控约定,这一条是合伙里边重中之重,许多的分歧是因为分钱不均而造成的。
3,分权的规则,确定权力如何分配,是按出资比例还是另有其他约定,因为《公司法》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另外,在公司里边是否公司注册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还有股东会,董事会的运行规则。
4,是否预留股权,以及预留股权的分配机制。
当然,一份完整的合伙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合伙协议是股东之间彼此合作的根基,一定要引起股东之间的足够重视。
现在很多外商都选择在中国进行投资注册公司,或者以合作的方式进行注册公司,代理记账那么外资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呢。
一,外商独资公司。
外商独资公司注册,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二,外商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性公司注册,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工商注册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