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支付的销售费用扣除限额
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支付的销售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呢?我们来看看对此国家税务局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和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的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查看详情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支付的销售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呢?我们来看看对此国家税务局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和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的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查看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收人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查看详情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查看详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需要在2021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2020年度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 三、其经营管理所在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 四、其征收方...
查看详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综上所述,向个人销售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查看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具体行为如下: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让他人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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