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规定:一、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查看详情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规定:一、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查看详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 一、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
查看详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您可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但由于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因此,您需要追回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重新开具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查看详情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可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
查看详情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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