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涉税违法问题2022年07月26日 15:52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贯彻积极落实,在推动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过程中检查发现个体工商户存在偷税及骗取留抵退税问题。 在实施政策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经营部业主主要以绑定的个人收款码方式收取销售款项,经检查核实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经营部销售手机等通讯设备取得的收入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检查发现经营部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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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非独立核算,要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2022年07月25日 09:06
- 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涉及文件所述情形不参与分配。具体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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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2022年07月25日 09:03
- 不可以,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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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人为企业如何缴纳所得税?2022年07月23日 22:18
- 根据财税〔2008〕159号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四、合伙企业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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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租房子作为职工食堂,其进项税能抵扣吗?2022年07月23日 22:14
- 是可以扣除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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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的,怎么抵扣进项税2022年07月21日 10:30
-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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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从国外代购商品在微信上卖交个人所得税吗?2022年07月01日 22:59
- 经营所得,包括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所以,个人从外国代购商品通过微信进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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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是否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2022年06月28日 18:02
- 包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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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的公司合伙人如何交企业所得税税?2022年06月17日 17:34
- 合伙企业的公司合伙人如何交企业所得税税?是按照分配的红利交,还是按什么交? 财税〔2008〕159号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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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资讯]兴业银行柳州分行、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大数据下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及应对措施》讲座2022年06月17日 16:29
- 兴业银行柳州分行、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大数据下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及应对措施》讲座 基于大数据时代下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金税四期的功能和部署,对企业将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进行监管,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赋能蓄力。 兴业银行高度重视国家税务改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方针政策,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降低财税风险,为企业提供更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的增值服务, 兴业银行柳州分行、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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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19年前已售房已终止纳税义务但未交房对应的土地,在2020年新政后是否可减去这部分已终止纳税义务的土地面积?2022年05月30日 18:16
-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1号)施行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 152号)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按“商品房交付和办证时间孰先”原则执行,不再另发公告。 (2)以上“办证”是指办理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仍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凡土地所有权或实际管理权、收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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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要做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么?2022年05月25日 22:58
- 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涉及文件所述情形不参与分配。具体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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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2022年05月23日 23:00
- 合伙企业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或者核定征收的,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个税软件,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将投资人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若投资人信息已报送成功,可跳过此步); 2、进入上方“经营所得”模块,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确认“税款所属期”、征收方式无误后,点击“修改”按钮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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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是否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2022年05月20日 23:31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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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2022年05月18日 23:14
- 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也就是说,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此次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希望重新选择留抵退税;同时也有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时未考虑全面,也希望给予重新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机会。 针对上述纳税人关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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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对于“统借统还”业务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受债资比限制?2022年05月14日 19:13
- 根据财税〔2008〕121号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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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闻]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受邀到 天隆集团开展房地产企业税务讲座2022年05月14日 18:59
- 2022年5月13日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受邀到天隆集团开展房地产企业税务讲座,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欧聚安所长主讲: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归集 二、开发建设 三、房屋销售 四、收入核算 从四个维度全方位讲解房地产开发业务各环节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特别是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如何确认?买房赠送车位或汽车等的账务处理与税收的关系。 土地使用税,按新的规定怎么确认缴纳的时间?房产税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原则与扣除的明细项目。 大家纷纷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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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吗?2022年05月13日 23:27
-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公益捐赠支出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重点税前扣除项目之一,因此纳税人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制度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公益捐赠扣除政策,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比如,有的纳税人工作繁忙,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他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取得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平时没有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总而言之,纳税人没有及时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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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有哪些农林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年05月09日 23:31
- 关于农林项目中,有哪些项目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一)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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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境内子公司向境外香港100%母公司支付股息红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022年05月08日 22:10
- 境内子公司向境外如香港100%母公司支付股息红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款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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