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有扣除限额吗?2022年11月14日 10:0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四条、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 阅读(11)
- [财税资讯]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也适用职工教育经费8%的扣除标准吗?2022年11月14日 10:0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故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以不按职工教育经费8%的扣除标准,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税前全额扣除。
- 阅读(13)
- [财税资讯]医药制造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3日 08:17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阅读(19)
- [财税资讯]饮料制造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3日 08:14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阅读(15)
- [财税资讯]班车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2022年11月12日 08:47
- 目前不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 1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另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 阅读(10)
- [财税资讯]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收入?2022年11月12日 08:4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 阅读(0)
- [财税资讯]疫情期间企业减免租户房租,房产税可以按实际的从租吗?2022年11月11日 08:28
- 纳税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前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2020年以后纳税人是否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各地区政府发文明确该地为高中低风险区,如果在此期间因为疫情原因免收租金的,以房产租金恢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阅读(13)
- [财税资讯]征用酒店用于疫情防控隔离,政府给予的补贴要缴纳增值税吗?2022年11月11日 08:2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 阅读(12)
- [财税资讯]公司买了土地在建中,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2022年11月10日 08:5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税发〔2003〕89号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
- 阅读(15)
- [财税资讯]自然人扣缴端如何恢复数据?备份在哪里?2022年11月10日 08:38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退出时自动备份文件名为:在电脑桌面点击我的电脑或计算机或这台电脑在搜索框里面输入 全盘搜索这个文件注:在当时申报个税的电脑上面搜索这个文件。 您按下面步骤恢复下1、以任意一家企业登录软件:点击左侧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
- 阅读(12)
- [财税资讯]个人代开发票如何确定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2022年11月09日 08:53
- 根据国令第707号(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
- 阅读(5)
- [财税资讯]什么是定期定额个体户2022年11月09日 08:51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医院给未毕业实习的学生提供业务培训属于非学历教育服务吗?2022年11月08日 09:01
- 是的。 根据财税2016 36号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建筑服务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简易计税?如何申请?2022年11月08日 08:58
- 根据财税2016 36号,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既有加工生产,也有技术服务、零部件销售等业务,多少销售额会被转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07日 08:54
- 根据财税〔2018〕33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阅读(14)
- [财税资讯]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2022年11月07日 08:49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
- 阅读(1)
- [财税资讯]承租办公室取得的专票可以抵扣吗?2022年11月06日 16:36
- 可以。 根据财税2016 36号27条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
- 阅读(8)
- [财税资讯]个体户经营范围有“房屋建筑工程”,请问能开工程服务票吗?2022年11月06日 16:32
- 业务真实发生的可如实开具发票。 根据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公司收到所投资的企业的利润分红,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年11月05日 08:3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阅读(15)
- [财税资讯]个人通过地方政府捐赠资助贫困小孩的,可以做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部分吗?2022年11月05日 08:36
-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一、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 阅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