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宠物医院增值税有优惠政策吗?2022年11月22日 08: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五条: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动物诊疗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项所称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可以免征增值税。 动物诊疗机构销售动物食品和用品,提供动物清洁、美容、代理看护等服务,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动物诊疗机构,是指依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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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屋出租给社区养老机构需要交房产税吗?2022年11月21日 08:30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第二条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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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2022年11月21日 08:28
-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也就是说,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即书立该合同的买卖双方均不需要对该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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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吗?2022年11月20日 11:38
- 跟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一条第(三十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 (一)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 (二)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 (三)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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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2022年11月20日 11:36
- 答: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号规定:按照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申报文件的要求: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发生的股权转让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认定的,必须向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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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蔬菜免增值税吗?2022年11月19日 08:33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政策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政策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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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2022年11月19日 08:31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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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校大学生到企业实习,企业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2年11月18日 08:30
- 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取得的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酬,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所称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此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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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多长时间内办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手续?2022年11月18日 08:28
-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提交资料;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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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就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什么优惠政策?2022年11月17日 08:54
-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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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内容是什么?2022年11月17日 08:51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享受优惠主体为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需要符合条件: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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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无法申报,提示与备案制度不匹配如何处理?2022年11月16日 09:47
-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年报,一般纳税人季报,年报;请检查进入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页面后所选择的内容是否都与备案的时是一致的,如:选择所属期、制度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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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资产划拨后还没做产权变更,但是账务上已经入到接收方,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谁?2022年11月16日 09: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国税发〔2003〕89号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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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公租房的租金收入不论用途,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吗?2022年11月15日 08:1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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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5日 08:13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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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救楼市金融16条出台,房地产市场是否迎来转机?2022年11月14日 14:52
- 11月12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下称254号文)文件。 254号文由央行办公厅于11月11日印发,主送单位包括各分支人行、银保监局、银行和信托、保险、金融资管公司,并抄送交易商协会。在央行内部,文件则主要发送给办公厅、市场司、条法司、宏观审慎局、征信局。央行和银保监系统上下动员。254号文包含16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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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有扣除限额吗?2022年11月14日 10:0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四条、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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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也适用职工教育经费8%的扣除标准吗?2022年11月14日 10:0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故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以不按职工教育经费8%的扣除标准,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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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医药制造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3日 08:17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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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饮料制造企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2022年11月13日 08:14
- 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1条、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故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与一般企业适用的扣除限额不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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