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呢2024年05月10日 10:0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二、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且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 (一)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
- 阅读(8)
- [财税资讯]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有限制吗2024年05月10日 10:0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三、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连续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资源回收企业不得再向其反向开票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引导持续从事报废产品出售业务的自然人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按照规定自行开具发票。
- 阅读(12)
- [财税资讯]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对象包含有哪些2024年05月09日 08:19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一、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出售者,是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或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指自然月,下同)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
- 阅读(10)
- [财税资讯]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有哪些要求2024年05月09日 08: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五、资源回收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出售者反向开具标注报废产品收购字样的发票。 六、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以及纳税人销售报废产品自行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正确选择报废产品类编码(附件
- 阅读(9)
- [财税资讯]以前年度的支出因未取得扣除凭证而没有进行税前扣除,今年取得了符合条件的凭证,能否在今年进行税前扣除2024年05月08日 08:17
- 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其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在以后年度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也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
- 阅读(9)
-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答——工资薪金2024年05月08日 08:16
- 问:我公司对员工发放的哪些福利性补贴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明确了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确认条件,第三条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范围。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你公司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的福利性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并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性补贴。 2、是
- 阅读(14)
- [财税资讯]新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05月07日 08:27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以下制度设计:一是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完善了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有关规定。明确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者付费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 阅读(11)
- [财税资讯]事关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重要新规则施行2024年05月07日 08:26
-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持牌经营,严格准入门槛。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高管人员等准入条件,对其重大事项变更也实施许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二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强化风险管理。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健全业务管理等制度,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强化支付账户、备付金和支付指令等管理制度,明确支付机构不得挪用、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2024年05月06日 08:2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
- 阅读(10)
- [财税资讯]运输逾期票证收入、为客户办理退票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如何缴纳增值税2024年05月06日 08:25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 阅读(9)
- [财税资讯]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2024年05月05日 08:2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一、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收取的货款如何处理,是否计算缴纳增值税2024年05月05日 08:18
-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 阅读(9)
- [财税资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2024年05月04日 09:0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公司批发零售牛奶的,增值税是9%还是13%2024年05月04日 09:08
- 牛奶,种类很多,比如鲜奶、酸奶、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等等,税率不一样。情况一:鲜奶属于农产品,增值税率9%。 情况二: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增值税率13%。情况三: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属于初级农业产品,按照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调制乳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参考: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二、动物类 (二)畜牧产品 4.鲜奶
- 阅读(12)
- [财税资讯]母子公司或者总分公司之间可以无偿租赁房屋吗2024年05月03日 08:47
- 1、母子公司之间无偿租赁房屋,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母子公司之间无偿租赁房屋,房产税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按照从价计征。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
- 阅读(9)
- [财税资讯]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必须按照5%吗?如果为0有税收风险吗2024年05月03日 08:46
- 预计净残值率没有统一的规定,企业内部自己合理确定就可以。 参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阅读(8)
- [财税资讯]公司小汽车加油费用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2024年05月02日 07:50
- 费用以及发票,本身不存在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因此对于公司小汽车加油这种业务,属于买卖合同行为,是需要征收合同印花税的。虽然未签订买卖合同的,也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注意一: 1、若是个人加油,属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需要征收印花税。 2、若是单位加油,不管是否签订加油合同,均需要征收印花税。 注意二: 印花税是针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征税,即便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但只要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就应当贴印花,按现行印花税政策的规定征收印花税。 参考一: 根据
- 阅读(7)
- [财税资讯]企业买一赠一行为,属于无偿赠送吗?增值税上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2024年05月02日 07:49
- 企业的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上属于折扣销售,不属于无偿赠送,因此严格来讲增值税上买赠的赠品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的,应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来计算增值税就可以,但是需要准备充分的佐证资料。 1、赠送营销方案 2、销售订单 3、《随同销售赠送货物清单》 4、收款凭据 5、内部审批决议等 建议: 为了避免税务争议和税务风险,对于买一赠一行为,建议主货物与赠品以折扣开票的形式开在同一张发票的,从而避免将赠送的商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参考: 1、根据
- 阅读(8)
- [财税资讯]五大税种优惠:公司从事水产养殖业,税收上有什么优惠吗2024年05月01日 23:17
- 1、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参考(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二)企业从事下列项
- 阅读(10)
- [财税资讯]营改增后,转让房产时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是否包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024年05月01日 23:15
-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的规定: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
-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