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2025年02月11日 11:41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答:自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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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2025年02月08日 08:55
-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情况如下: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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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2025年02月07日 16:51
- 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答: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因此,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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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以及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2025年02月07日 16:49
- 纳税人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以及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符合规定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等凭证或者开具符合规定的收购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将已进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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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全资子公司资产划转给母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2025年02月06日 08:42
- 全资子公司资产划转给母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文件规定: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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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向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怎么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2025年02月06日 08:42
- 企业向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怎么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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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备注栏,是否可以抵减销售额2025年02月05日 08:38
-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备注栏,是否可以抵减销售额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规定:“二、计税依据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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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2025年02月05日 08:37
- 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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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是什么2025年02月04日 08:55
- 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根据《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36个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自2024年第21号公告发布之日起统一按照该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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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2025年02月04日 08:54
- 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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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2025年01月24日 15:43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2016〕36号附件3发文日期:2016-03-23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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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25年01月24日 15:14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发文单位:文号:财政部令第65号发文日期:2011-10-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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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文化服务是指什么?2025年01月24日 09:45
-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文化服务是指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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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户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业取得的收入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吗?2025年01月24日 09:44
- 个体户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业取得的收入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答: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第一条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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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购买的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契税2025年01月23日 08:57
- 个人购买的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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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2025年01月23日 08:54
- 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关于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建办厅〔2024〕6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高效办理,经商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公室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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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2025年01月22日 09:43
-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 文号:财会〔2016〕22号发文日期:2016-12-03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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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2025年01月22日 09:41
- 十部门发布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关于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建办厅〔2024〕6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高效办理,经商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公室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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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这些职业资格证书,个税可享专项附加扣除!2025年01月22日 09:21
- 取得这些职业资格证书,个税可享专项附加扣除! 2025年,您准备好考证了吗?如果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这笔钱可以省了! 还有这好事? 是如何享受呢? 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3600元的标准,享受税前定额扣除优惠。 职业资格证书种类多、数量多哪些能享受呢? 在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系统会提示“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属于可扣除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这些证书可扣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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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25年01月21日 14:45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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