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汇总2021年06月15日 10:19
- 准确掌握各类税前扣除项目是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的重要前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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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融资性售后回租资产的计税基础2021年06月09日 08:5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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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企业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2021年06月08日 09:33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经认定的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动漫企业。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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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研发费用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范围2021年05月31日 09:2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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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保证金税务处理2021年05月29日 11:3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企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损失时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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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保证金税务处理2021年05月29日 11:3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企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损失时可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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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费用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内列支?2021年05月11日 08:55
-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文件中第三项第五款及第七款中规定如下: (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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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2021年05月10日 14:43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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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21年05月08日 09:2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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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上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如何确定的?2021年05月08日 09: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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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2021年05月05日 08:3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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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融资费用支出2021年05月04日 08:4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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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租赁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吗?2021年04月30日 09:21
- 财税〔2016〕47号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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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休人员再任职如何界定和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2021年04月28日 08:39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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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2021年04月23日 08:4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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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2021年04月21日 08:54
- 关于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对利息所得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机关或个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租赁、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接受非居民企业提供的担保所支付或负担的担保费或相同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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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021年04月18日 08:5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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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需要留存什么资料?2021年04月06日 09:29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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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存货确定成本方式和计算方法2021年04月04日 21:4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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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企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支付的销售费用扣除限额2021年03月13日 08:59
- 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支付的销售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呢?我们来看看对此国家税务局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和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的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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