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纳税人如何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以及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2025年05月21日 07:40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符合规定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等凭证或者开具符合规定的收购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其中,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将已进行用途确认的凭证明细转入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待用。纳税人将购进农产品用于生
- 阅读(1)
- [财税资讯]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5年05月20日 07:41
- 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2025年05月18日 09:28
-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 阅读(0)
-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5月开具了3%的普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能享受免税优惠吗2025年05月18日 09:26
- 问: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5月13日 10:26
- 为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开展跨境经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二、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以及中国境内登记注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5月13日 10:24
- 为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归集服务。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的用途确认。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用途确认时,需要填报对应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增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5月12日 09:53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
- 阅读(2)
-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2025年05月11日 13:20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五章 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纠正其未申报或未补税行为后,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标注。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清缴多退或少缴税款,主动改正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第三十条 纳税人存在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退(补)税2025年05月10日 14:46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四章 退(补)税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依法办理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的,可以申请汇算清缴退税。 纳税人汇算清缴补税的,应当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缴纳税款。 第二十三条 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六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可以通过个税APP、网站选择简易申报方式办理汇算清缴退税。 对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提交汇算清缴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依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2025年05月09日 08:20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章 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 第十四条 纳税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办理汇算清缴: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当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的,单位不得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委托办
- 阅读(2)
- [根栏目]个税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2025年05月08日 08:25
- 个税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第九条 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下列扣除: (一)减除费用六万元; (二)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五)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人填报本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扣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
- 阅读(2)
- [财税资讯]退(补)税规定2025年05月08日 08:19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补退(补)税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依法办理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的,可以申请汇算清缴退税。 纳税人汇算清缴补税的,应当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缴纳税款。 第二十三条 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六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可以通过个税APP、网站选择简易申报方式办理汇算清缴退税。 对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提交汇算清缴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依法开展退
- 阅读(3)
-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汇算的要求2025年05月07日 07:50
-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本办法所称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阅读(1)
- [财税资讯]税务机关可以启动涉税产品检测的情形2025年05月06日 10:21
- 根据《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可以启动涉税产品检测: (一)纳税人对成品油涉税产品是否征税或适用税率存在争议的; (二)举报线索反映纳税人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 (三)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 (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开展涉税产品检测情形的。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5月05日 16:56
- 一、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应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本公告所称应征税货物,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八条等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二、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应征税货物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统一规定执行。适用征税政策的具体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等,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阅读(1)
- [财税资讯]企业收到社保的稳岗补贴款需要申报收入吗2025年05月01日 06:5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 阅读(1)
- [财税资讯]年中接受了单位的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能不能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5年05月01日 06:50
-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取得的资格证书应当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二是应当在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扣除;三是扣除标准为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与取得证书的数量无关。 具体到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先查看您单位组织培训取得的证书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内,取得的证书在该目录内,您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光伏发电企业租用农业用地用于光伏发电,是否需要作为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2025年04月30日 08:35
-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
- 阅读(1)
- [财税资讯]纳税人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提供什么资料2025年04月29日 09:56
- 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且由扣缴单位在平时扣缴申报时扣除的,应当及时向扣缴单位提供包含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凭证;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时自行填报享受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包含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凭证。 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
- 阅读(3)
- [财税资讯]孩子去年出生还没有办理户口就发生了大额的医疗费用,应该如何享受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2025年04月29日 09:14
- 根据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或其配偶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即可在国家医保平台APP查看子女的医疗费用信息以及符合个税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信息。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孩子出生还没有办理户口就发生了医疗费用,这种情况下您的孩子可能有多个医保档案,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前往医保部门,提供资料合并子女
-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