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2021年04月12日 09:02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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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因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该如何处理2021年02月15日 23:23
- 马上就要开始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各企业该补的、换开的票据和其他外部凭证都回票了吗?如果碰到对方企业因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往来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情形该怎么办呢?大家不要着急,财瑞君带大家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何规定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形,指对方因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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