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以公司名义购买住宅给高管居住,要交什么税?折旧如何扣除2024年02月24日 09:51
- 折旧费: 折旧计入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结转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注意: 1、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单独给高管居住,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税。 2、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给高管居住,不收取租金,属于自有自用,房产税需要从价计征。 3、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给高管居住,属于非经营活动,增值税无需视同销售。 4、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宅房,给高管居住,不签订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若是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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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给员工父母打过节费,算职工福利费吗?有个税吗2024年02月21日 08:37
- 目前有以下几种税务处理方式: 1、过年给员工父母的过节费相当于给职工的补贴,并入职工的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并按照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不能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因为企业所得税上福利费的范围中没有过节费2、过年给员工父母的过节费,由于父母不是职工,这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税按照偶然所得20%。 3、过年给员工父母的过节费,虽然不是职工福利费,但是属于实际发生的、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照公司正常支出来税前扣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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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024年01月23日 07:48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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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024年01月22日 08:5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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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职工福利费包括内容2023年12月11日 07:3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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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属于可以免税的福利范围具体是什么2023年12月09日 08:41
-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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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的工资总额如何计算2023年11月10日 08:1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单位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不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公车改革补贴。 另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7〕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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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没有申报代扣代缴个税的工资、薪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23年10月10日 08:35
- 没有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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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汇算清缴之前未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能否税前扣除2023年10月09日 11:07
- 企业年底计提了100万元工资薪金,但是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没有钱发放,请问计提的这100万元工资薪金能否在当年税前扣除? 汇算清缴之前未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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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买入100多万的豪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2023年09月21日 09:56
- 能否抵扣增值税?关键是看看购买的车辆是否用于个人消费、福利、简易征收、免税项目等,否则也照样面临不允许抵扣增值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风险。 参考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参考二: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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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员工发放工会福利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年08月18日 08:32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规定: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707号)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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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23年07月23日 08:01
-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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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不得抵扣的情形2023年07月19日 08:30
- 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抵扣进项。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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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施工单位缴纳的农民工意外伤害险或工伤险能否在施工单位税前列支2023年06月11日 12:00
-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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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的工资总额如何计算2023年04月15日 08:1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单位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不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公车改革补贴。 另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7〕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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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开的专票可以抵扣吗2023年04月08日 09:14
- 一般纳税人购入保险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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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休人员再任职应符合什么条件2023年03月19日 11:2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退休人员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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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所得税中“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2023年03月17日 09:16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以下简称828号文)第二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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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业务招待费进项转出填到增值税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哪个栏次2023年03月05日 09:20
- 填写到15栏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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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外购免税产品无偿赠送,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2023年01月06日 08:4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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