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2021年05月12日 08:3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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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21年05月11日 08:4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第十一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因此,汇算清缴的主体是总机构,分支机构并不需要进行年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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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起征点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2021年04月01日 08:57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销售额不超过起征点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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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户,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吗?2021年03月12日 08:54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需要在2021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2020年度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 三、其经营管理所在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 四、其征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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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时如何填写申报表?2021年02月24日 08:54
-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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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有哪些途径可以帮助纳税人做好年度汇算的准备工作?2021年02月19日 14:36
-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二是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查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三是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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