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无销售额的易货交易行为,如何确定销售额缴纳增值税?2021年03月06日 11:35
- 无销售额的易货交易行为,如何确定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所以无销售额的易货交易行为,应按以上确定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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