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2024年02月20日 08:50
-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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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带您了解交通费抵扣进项税额知识点2024年02月15日 08:27
- 因公出行,出行方式涉及到的常见税收问题具体有哪些呢?快跟随申税小微一起来看看吧~开车出 问:通行费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问:通行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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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口退税】出口退(免)税热点问答之四:收汇、办理进度与商品代码相关2024年02月13日 09:03
- 为进一步加力支持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开展外贸出口业务,便于企业掌握出口退税现行规定、及时了解出口退税便利化举措,更好服务外贸行业,一起来看出口企业普遍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 报送收汇资料 我公司是一家四类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时候是否需要报送收汇资料? 答:需要。虽然自 2022年6月21日起,出口退(免)税实施新的收汇管理政策:减少一个申报事项,将不能收汇事前申报改为事后备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增加一个视同收汇情形,将纳税人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收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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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口退(免)税热点问答之二:免抵退税留抵退税及资料留存等2024年02月07日 08:55
- 为进一步加力支持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开展外贸出口业务,便于企业掌握出口退税现行规定、及时了解出口退税便利化举措,更好服务外贸行业,一起来看出口企业普遍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 免抵退税与留抵退税 我公司是一家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型出口企业,本月有一笔出口业务想要申报免抵退税;如果我公司同时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同时办理免抵退税和留抵退税? 答:按照规定,贵公司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应先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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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社会保障卡申领2024年02月04日 09:51
- (一)办理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且未提交社会保障卡申请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时限 1.普通制卡(网点领卡、邮寄领卡),周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即时制卡,办理后到对应银行网点现场打卡立等可取。 (三)办理方式 1.线上自助办理; 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或手机下载广西人社APP注册并登录,进入社会保障卡申领界面,根据步骤提示填写、上传所需采集信息提交制卡即可。 2.线下办理 社保服务大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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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向境外支付资金,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2024年02月01日 08:4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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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破产,债权人或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2024年01月30日 08:41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五、企业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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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如何核算销售额2024年01月25日 08:18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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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024年01月23日 07:48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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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024年01月22日 08:5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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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货物、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4年01月21日 15:59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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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享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以下简称三项加计抵减政策),是否要向税务部门提交声明2024年01月20日 09:1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不同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三项加计抵减政策均采取清单管理,清单由工信部门牵头制定。清单内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会弹出相关提示,引导纳税人申报享受对应的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无需再提交相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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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它有哪些必要程序2024年01月18日 08:29
-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也是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公司所以需要确定经营范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这个经营范围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的,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的,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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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2024年01月14日 09:58
-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优惠内容 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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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浦北县财政局:财政奖补力促农村公益事业向纵深发展2024年01月12日 08:55
- 浦北县财政局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为抓手,从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项目入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向纵深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规划实施有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一是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点逐一实地勘查,对道路建设、亮化工程、篮球(晒)场、挡土墙、排水(污)沟、文化活动场所等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全面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重视收集和整理项目库的信息,保持项目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完善,规定所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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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申报契税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2024年01月06日 08:4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的规定:五、契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并根据具体情形提交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件; (二)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 (三)交付经济利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提交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相关价款支付凭证,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为财政票据,土地使用权出售、互换和房屋买卖、互换为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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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会议服务兼营行为,可以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吗2024年01月03日 08:33
-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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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4年01月02日 09:0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七条规定: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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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有兼营的业务是否必须要从高缴纳2024年01月01日 08:41
- 根据《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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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呢2023年12月31日 07:3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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