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增值税附加税费新的计税依据2021年09月04日 18: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后,城市建设维护税的计税依据也作了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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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梯销售并提供安装服务,是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2021年08月31日 19:55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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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进出口产品是否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021年08月30日 21:1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规定:“第三条?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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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红字发票的信息表核销2021年08月24日 09:02
-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已核销,待查证:红字发票已报税比对通过,等待查证对应的字发票在180天认证期内是否有认证记录。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核销未通过,待处理:红字发票报税时,红字发票的类别、金额、税额与对应信息表的类别、金额、税额不符;红票销方税号和信息表中销方不一致;使用已销单的信息表号码进行恶意销单;与总局EJB服务器连接不上;总局库中信息表状态与当前状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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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资金占用取得的利息按多少缴纳增值税?2021年08月23日 20:06
- 根据财税2016 36号,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1% ,一般纳税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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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将房屋租给员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2021年08月21日 08:29
- 单位将房屋租给员工无论是否收款,都是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 36号,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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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贷款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2021年08月19日 08:48
-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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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装服务2021年08月18日 08:35
- 根据财税2016 36号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安装服务税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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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后免征契税的具体情形2021年08月12日 21:3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下列情形免征契税:(一)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限于上述三类单位中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非营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其中: 1.学校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2.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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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的都可抵扣吗?2021年08月10日 21:21
-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机票、火车票、动车票,按好9%计算进项税额,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3%计算进项税额。同时,根据《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只有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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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开展不在经营范围的业务可以开发票吗?2021年08月09日 20:28
-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了一些业务,但这些业务不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那么,针对这些业务,企业能给购买方开具发票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企业获得的业务,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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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政府根据棚户区改造进度给企业的补助资金是否要缴纳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2021年08月04日 19:2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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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买房赠送家电,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1年08月03日 19:03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因此,房地产企业推出的“买房赠送家电”活动,是在购买房子为前提下的有偿赠送,不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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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计税方法2021年07月19日 08:3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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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开具成品油发票时要遵守什么规定2021年07月15日 08: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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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2021年07月14日 09:1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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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信企业增值税该如何计算2021年07月13日 09:5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第八条规定,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收款)×预征率 销售额为分支机构对外(包括向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接受方和本总机构、分支机构外的其他电信企业)提供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取得的收入;预收款为分支机构以销售电信充值卡(储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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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规定2021年07月10日 08:58
- 一个会计年度内申请代开发票月份累计超过6个月的;一个会计年度内申请代开发票金额累计超过180万的都不予代开。 办理材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 经营所得自己缴纳,劳务报酬企业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一、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公布)规定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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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盈利组织哪些收入为免税收入2021年07月06日 08:32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盈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一、非盈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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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收入时间如何确认?2021年07月05日 09:0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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